台海网2月9日讯 据台湾旺报报道,2009年末,《联合报》以“中华民国九十九年感思”为题,连续发表六篇社论,引起社会重视及讨论。“两岸统合学会”理事长张亚中等学者在《旺报》先后发表“六问《联合报》”及“再问《联合报》”两次系列文章,开启双方的后续探讨。昨日起,旺报将连续发表两篇“三问《联合报》”系列文章,以下为第一篇主要内容:
《联合报》日前再以“再论两岸应采一中各表”为题,继续不点名回应了我们上一篇的质疑。在这篇文章中,《联合报》并未提出任何新的论点,只是继续强调,不论是“台独”、维持现状、屋顶理论的政治联结(如邦联或欧盟模式)或统一,“这四种‘目的’,无一不需以‘一中各表’为‘过程’”,如果藉由《联合报》在元旦的社论所称,“一中各表”是唯一可以将“目的”与“过程”接轨的论述,那我们就来分析,为何我们认为“一中各表”这样的论述无法接轨。
“一中各表”没有指出必然的目的
《联合报》在社论中已经否决了“台独”可以做为“目的方案”的可能,将其界定为“寄生在‘中华民国’内部的斗争工具而已”。这一点我们完全同意。但是我们要提醒《联合报》的是,“台独”如果是一个权力的斗争工具,那么那一群权力竞食者也会寄生在另一种论述中,继续夺权。很遗憾的,“一中各表”正是可以提供这样机会的土壤。
我们都曾经拜读过《联合报》对于李登辉立场的批判。李登辉不就是个利用“一中各表”来包装其“台独”的一个典型例子吗?以李登辉所代表的“台独路线图”是“中华民国”、“中华民国到台湾”、“中华民国在台湾”、“台湾是中华民国”、“中华民国是台湾、台湾共和国”,如果用“统独”来做为光谱定点的话,李登辉的路线图是“统一、维持现状、独台偏安、台独”。
李登辉是一个有权谋、有耐心的政治人物,他了解到,如果不坚持“中华民国”、不制订“国统纲领”,不足以化解非主流派对他的质疑,但是他更了解,让台湾愈本土化愈有助于他巩固政权。在这样的逻辑下,“中华民国”在台湾”是他权力最大化的最大公约数。对他来说,“维持现状”只是一个两岸“未来可以谈统一,但是不必然统一、现在不谈统一”的说词而已。
李登辉在1994年的官方文书中把一个中国界定为“历史、地理、文化、血缘的中国”开始,“一个中国”已经是一个文化与血缘的概念,它就已经不是个政治与法律的实体概念,如果用《联合报》的“目的”与“过程”来说,这个“过程”已经不是必然走向“一个中国”的“目的”了。李登辉其实已经替我们回答了《联合报》,“一中各表”不必然是统一的“过程”。
在两岸论述上,虽然事后证明陈水扁是一个急躁者,但是在他上任之初,他也曾提出“两岸统合”论述,陈水扁的“两岸统合”论述正是《联合报》所主张的“欧盟模式”。在陈水扁的眼中,“两岸统合”可以,但是必须先承认“中华民国”(台湾)是个“主权独立的国家”,正如同欧洲各国也是以彼此“主权”独立为前提。
我们都了解到,传统的欧盟模式是“由独往合,但是不必然走向欧洲统一”的模式,换言之,它不是一个以统一为“目的”的“过程”。《联合报》在其四个“目的”中,将欧盟模式列为其中的一项,也等于告诉两岸,“一中各表”不必然走向统一。
“一中各表”可以成为“独台”的土壤
陈水扁2002年以后,喊出“一边一国”,它口中的“一国”,自然可以是“中华民国”,也可以是“台湾共和国”。在本质上,这与李登辉的“两国论”并没有差别,差别在于他太赤裸裸了,连“特殊关系”都不提了。如果用前面的光谱来看,他直接从“中华民国”在台湾”跳到“中华民国”是台湾”。他缺少李登辉的耐心与权谋,但却是李登辉的信徒。
马英九上任以后,在论述上回到了“一中各表”,但是也从“中华民国”在台湾”更进一步走到“台湾是“中华民国”,并提出“台湾前途由台湾地区2300万人共同决定”的论述。马英九的这两项论述,等于是从“宪法”或“国统纲领”的“中华民国主权涵盖全中国”限缩到台澎金马。这也是我们在多篇文章上说,就“宪法”的意义来看,马英九已经几乎走到了“独台偏安”的道路,这其实是再一次推进了李登辉的路线图。
我们想告诉《联合报》,不只是“台独”把“中华民国”当成内斗的工具,很多政治人物也把“中华民国”这四个字当成权力斗争的工具。2008年5月的“大选”,已经证明了“激进台湾”的挫败,而且没有机会再回来,但“稳健台独”或“柔性台独”随即成为民进党的选项,而这两种“台独”都需要“中华民国”的这个外壳掩护。他们的策略是将“中华民国”表述成一个“第二共和”的“中华民国”,与第一共和的分割时间点可以是1949的两岸分治,1990年代的台湾民主化,也可以是1996年的“总统”直选。换言之,民进党未来的论述,可能选择接受“独台”来争取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
在另一方面,国民党已经走到了“台湾是“中华民国”这个类同于“偏安独台”的路标,在心理认知上,它不敢回到“一中宪法”的“主权”观,但是它又不敢经由“修宪”制宪丢掉“一中宪法”的“主权”规范,因此,国民党所采取的做法就是“明遵暗混”,即一方面强调“一中宪法”,以求稳定北京,另一方面又发表“主权”限缩”的言词,以求选票极大化。
“一中各表”无法取得两岸共识
我们相信这些都是《联合报》熟悉的事实,但《联合报》在论述“一中各表”时为何总是要回避这些事实呢?当“中华民国”都已经可以由蓝绿各表、明暗各表时,“一中”如何能够透过“各表”在两岸取得共识?当《联合报》所提出的四个目的,其中“台独”、维持现状、屋顶理论的政治联结等三个目的,都不必然是以走向统一为必然的方向时,“一中各表”如何能够在两岸建立共识?《联合报》或许想藉由维持现状、屋顶理论等模糊选项来建立台湾内部共识,但是如何处理两岸共识?而一个不可能取得两岸共识的论述又如何可能建立台湾内部的共识?
我们不断地向《联合报》申述我们的质疑,但是《联合报》似乎都不回应,只是一再说“一中各表”是唯一可行的过程论,甚为可惜。虽说如此,我们还是想正告《联合报》,我们建议两岸可以通过和平协定来寻求两个相互的保证,一是保证不分裂包括台湾与大陆在内的整个中国,亦即“一中同表”,二是保证彼此尊重“宪政”主体的平等,这样既是尊重现状,就是保证了过程;也指出了目标,就是保证了目的。同时藉助共同体的建构,以制度化地逐渐化解两岸认同的折裂,这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。关于认同的问题,请容下篇再论。 (张亚中为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;谢大宁为佛光大学文学系主任;黄光国为台湾大学心理学系教授)